Sep
03
2009
27

不沉默的后续

晚上和老K出去吃饭,聊到了wittgenstein。(当然了….)

因为哲学不下饭,所以老K讲了一些维特根斯坦的八卦。很好玩儿,听起来维特根斯坦就象一个黄药师,无所不能。

大概是太聪明了,所以不知道自己干什么好,犹太富商的儿子,什么都不干也可以优裕地过一辈子。先是念了工程学,数学极好。在一战中为前线的伤员发明了一种测血压的机器,据说是可以把奄奄一息,血压低到快没有了的人的血压也测出来。又发明了某种直升飞机,但好像并不很成功…跑去乡下当小学老师,由于极其没有耐心,打了小孩子,所以被开除了…把姐姐的建筑师气走(Engelmann,是Loos的弟子),自己修了一栋房子(就是超有名气的维特根斯坦之屋啦),每个节点精确到极点,“决无妥协”(kompromisslos)是他另外一个姐姐的评价。修好了这栋房子之后,维特根斯坦喜滋滋地把维也纳电话簿上自己名字之后的职业改成了“建筑师”…跑去跟罗素学哲学,学了没多久,罗素说,这人不是我的学生,他是我的老师…写了一本Tractatus(逻辑哲学论),后来又写了一本哲学研究,大部分内容是跟tractatus对着干…家里满门英烈,5个兄弟就有3个是同性恋,当然他本人也是。有一个哥哥,在一战的时候丢了一条胳膊,但是钢琴弹得非常好,一条胳膊也满世界演奏。好到什么地步呢?拉威尔专门给他作曲…

哲学书看起来太枯燥,八卦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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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27
2009
13

偶而也说说建筑之最后变成抒情的八卦

因为田径运动会,柏林西郊的奥林匹亚运动场又被关注了一回。大家看一眼电视,下一句评语:纳粹建筑。然后转台。

实际上在20年代奥运会场就被wiener march设计出来了,什么是纳粹建筑呢?灰色花岗岩?古典比例和现代主义的建筑?纳粹建筑实际上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希特勒看不上原设计里的玻 璃,Speer就把设计改了一下,然后有了现在电视上那个庄严,内敛但气势宏伟的运动场。

那时侯希特勒要为他的千年帝国建造一个辉煌的首都“日尔曼尼亚”,他对年轻的Speer说:Speer,您是我的建筑师,您知道,我本来想成为一个 艺术家,最好是能成为建筑师。日尔曼尼亚有50公里长的东西轴线,轴线上的节点是一个接一个的宏大广场,庄严宏伟的建筑围绕在广场周围。穿过体量相当于巴黎凯 旋门两倍的凯旋门,人们将会看到大于圣彼得教堂17倍的“大众之堂”的圆顶。可以想像一个人站在这样的巨顶下会觉得自己何其渺小,但希特勒却要让他的子民在这个穹顶下找到作为日耳曼人的自信与骄傲。当他听说苏维埃政权准备修建一座高达300米的列宁纪念碑时,希特勒露出了轻 蔑的笑容:300米的鸡鸡算什么。真正的纪念碑是穹顶,罗马人不朽的发明,象巨大的乳房,乳汁抚育日尔曼人民。攻克巴黎之后,希特勒开着敞篷车在这个他一 直向往却从没去过的城市足足兜了三个小时风,回来之后他对Speer说:我本来想把巴黎炸掉,现在不炸了。我要留下这个城市,让它在日尔曼尼亚的阴影中呻 吟。

作为在某种类似政体下成长起来的人,我对日尔曼尼亚的规划并没有德国同龄人那种本质上的反感。我认为这个规划非常有意思。当年愤而离开德国的密斯. 凡.德罗虽然不一定承认,但也许会在心中赞成我的意见。他之所以转投新大陆的怀抱,也只是因为没能成为“元首的建筑师”,野心未得实现而已。日尔曼尼亚的 规划宏大夸张,却拥有细致考究的比例,在最细小的节点上把尺度感掌握得恰到好处。现在很多城市膨胀成为了所谓的“国际大都会”,但是自由生长起来的城市往往缺 乏一个“国际大都会”式的规划,交通以及其它应运而生的问题层出不穷。日尔曼尼亚也许反映了一个狂妄的帝国自不量力的野心,但他的建筑师却很清楚自己并不 仅仅是在造模型。离布兰登堡门不远的地方,就在现在Peter Eisenman那个犹太人纪念场的旁边,是Speer用了不到一年时间修起来的总理府,那时候他已经在新古典主义的路上越走越远,但现代主义的痕迹在外墙 的比例和节点处理上还是清晰可见。为了迎合统治者的口味,装饰越来越丰富,室内的某些照片甚至让人联想到art deco风格的厅堂。我得承认,那些装饰豪华但是比例庄严的室内和内院照片让我深受触动。独裁者给了Speer机会,同时毁了他。最后没什么东西留下来,大部分建筑都成了废墟。他的名字被钉在耻辱柱上,几乎连脑袋都丢了。而没有独裁者作为后盾的其它人,默默怀着疯狂的欲望,在意淫中将某种夸张的网格粗暴地 按在古老城市的地图上,或者干脆远赴第三世界的荒凉土地实现梦想。

俾斯麦大街上,还留着两排Speer设计的新古典主义铸铁街灯,天色暗下来的时候,就会发出幽幽的黄色灯光。

…………………………..

(本来想要正经介绍一下纳粹建筑的,既没有时间也没有耐心,哎,也罢,大家看看八卦,高兴高兴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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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22
2009
7

一个腐败的宁

脚长得出奇的小,买鞋很头疼。

前段时间看上一双春秋天穿的单鞋,最小码比我的脚大了3个号。实在是太喜欢,踌躇了很久还是买下来,垫了一双鞋垫儿乐滋滋地满屋走。妈妈看了很愁,说是象穿着两条船。

shanshan还在柏林的时候,我们俩去逛街,她总是不停地试鞋买鞋。她长着尺码正常的脚,只要看到样式中意的就一定有合适的号码,而我大多数时候只能愁眉苦脸地站在鞋店入口等她。

回国的时候shanshan于是专门翘了班陪我去买鞋,还是去的雅秀!走到地下层满眼都是假tods假prada,可就是雅秀的假鞋们都比我的脚大着两个码,我们问遍了所有的小摊儿。shanshan越来越不好意思,似乎我的脚小是她的错,最后赶紧把我拉到三里屯Kengo Kuma修的新村儿里喝水了事。

回国天儿热,商场里的鞋贵到让我开始思考严肃的政治问题。实在没办法,到网上买了二三十块人民币的凉鞋救急,出差结束这几双鞋往盒子里一扔再也不想多看一眼。不好看就不必说了,关键是不舒服,还一股子鞋味儿。

裤裆街附近有一家瑞士小作坊鞋店,卖鞋的姑娘脚也小得离奇,所以我们很有共同语言。可惜那家店的鞋贵到离谱,姑娘专门去定到合脚的冬靴,等打折打折再打折的时候才给我打电话,就那样鞋价也是不菲的。但她说没关系,可以穿很久。

公司附近意大利人开的小店,间或有小码的鞋。那天支了工资,顺路经过的时候去看看。还在门口锁我吱嘎吱嘎的小破车,售货员已经捧着三双鞋迎了上来,“专门给你留的!”两双repetto和一双意大利的高跟凉鞋。我左试右试爱不释手,尺码居然都正好合脚!软软的羊皮多么舒服!大概我苦苦思考到底该买哪双的样子实在让人看不下去,售货员想出了很多折价的法子,最后折来折去,三双鞋加起来的价格比任何一双的单价都低,就这么我又非常主动地被说服了。很喜欢repetto的鞋盒,旧旧黑色的小匣子,打开里面是水红色衬里,粉红色的皱纹纸包着小巧的芭蕾鞋,是生硬水泥城市中的温柔心情。(有奖问答这是谁的句式:-))我看到那个色调,想起的却是刘家琨做的胡慧珊纪念馆,刘太太不知道是不是也喜欢repetto。

Written by in: 无聊之事 |
Aug
18
2009
2

口水reloaded

三号航站楼干净明亮,有漫长的通道。巨大的玻璃幕墙外面,是北京厚重溽热的灰色空气。充满自豪感的的士司机把这恼人的天气状况归咎于不断增加的外地人以及他们购买的私家车。路边的广告牌上写着:“清晰透明新世界,风险不复存在”。真是…睁眼说瞎话…于是有一阵我开始强烈地想念柏林的玻璃空气。

这种想念更象是怯懦的逃避。灰色空气包裹着灯红酒绿。五色迷人眼,若隐若现之中既是蛊惑也是危险信号。五光十色中的生活也许狼狈不堪——拼命挤进爆满的地铁车厢,看着身边满头大汗的浓妆妇女,那刻我只愿就地蒸发。那女人仿佛是经书里将死的仙人:衣裳垢腻,头上花萎,身体臭秽,腋下汗出。

当然了,幸好我还有那么一些朋友。比如煎太,啃得鸡,小闹,等等,等等。他们默默地陪我喝酒吃肉,逛展览看电影,谈论女人和男人。如果没有他们,我已经淹死在炒房炒股挣大钱的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里面。就算我回到玻璃空气中,也必不能鼓起勇气,睁开眼睛。更何况玻璃空气也是透骨寒冷…以下就不再多说了。

重新开始每日更新。

Written by in: 万水千山,无聊之事 |
Jul
05
2009
0

作为某种解释?

在博尔赫斯关于炼金术士Paracelsus的故事里,不信神的Paracelsus请求上帝赐他一个徒弟。

当天晚上就来了一个人,那人希望能服侍他,学习他的知识。他带来一朵玫瑰,要求Paracelsus烧毁玫瑰,再让玫瑰从灰烬中复生——作为其能力的证明。

然而Paracelsus说,不管以什么形态存在,玫瑰都是玫瑰。他拒绝把灰烬变成花。那个想当徒弟的人谦恭地道歉然后走了,现在他知道了名满天下的Paracelsus其实是个衰老的骗子。

当然,他走了之后,Paracelsus对灰烬轻声说了一句什么,玫瑰就又出现了。故事是这么结束的。

我宁愿玫瑰永不再现——既然不管以什么形态存在,玫瑰都是玫瑰。

那个想当学徒的人叫格里斯巴赫,麦粉小溪。我的公寓管理员先生也叫这个名字,他是一个很好的人,总是尽心尽力做好所有工作:当我的水龙头坏了,或者阳台出水孔堵住,我就写一张字条:尊敬的格里斯巴赫先生,我的水龙头坏了,请您来看一看。上班出门的时候我把字条扔在格里斯巴赫先生的信箱里,下班回家,水龙头就已经修好了。

也许博尔赫斯故事里的格里斯巴赫也是一个好人,他那么谦恭,揭开了骗子的面纱后仍然彬彬有礼,他甚至同情起这个风烛残年的老人来。他没有想像力,但仍然是个好人。他是个没有想像力的好人。然而我们认识的好人们也大都是如此。

Jun
29
2009
0

狼来了

周日早上晏起,饱餐一顿后拖了椅子在阳台上看书。邻居小帅哥在他屋里滚动播放beat it,不知是闹的什么情绪,搞得我烦躁不已,扔下书上网去。

这几天打开电视必定有台在讲米高积逊,翻来覆去也就那么点儿东西,我也不敢开电视了。

90年代初米高积逊如日中天的时候,我还在江阳城当小混混,台球厅里放的都是港台金曲。还记得我象每个混混姑娘一样认了一把“哥”,有一天下午,我逃了学去“哥”家玩儿,他神秘兮兮地献上一盒录像带,封面上有个人带着怪异的面具,瞪着黑白分明的巨眼。我以为那必定不是什么好东西,假模假事地转身要走,哥也不理我,把录像带塞进播放器自顾自看了起来。我前脚还没跨出门,就被电视上热辣的歌舞表演深深吸引了。我成为米高积逊的粉丝,大概就是这么一回事。

当然那时候麦姐也很红,但是作为淳朴的乡下姑娘,我对material知之甚少而且是一个不折不扣的virgin,所以听她的歌很不得要领,索然无味地又转向了米高积逊。

哎,米高积逊当年多红啊,开演唱会穿一条金色小裤裤往台上一站,好威!一站就是将近一分钟纹丝不动,台下粉丝如痴如狂,他稍微动一下脑袋,尖叫声顿时加强n倍,所有的人涕泪横流口吐白沫幸福地晕了过去。我好想知道,那时侯米高积逊心里在想什么。

他据说是一个很好很单纯的人,在那样的时刻,大概不会动什么邪恶的念头。但我今天早上看不进去书,却在网上看到有人声嘶力竭地叫嚣:米高积逊没死!

他说:

到了7月13号演唱会开始那天晚上,O2放着Thriller的曲子,然后在观众的悲痛中,MJ突然跳着僵尸舞出现。。。

或者:

演唱会会继续宣布公演,并告知利用高科技方式再现舞王风采,当天开幕,音乐响起,you are not alone,全场灯光全部关闭,会场上空慢慢降下一白色棺木,歌迷以为出于悼念而作的开场,纷纷表示默哀,棺木缓缓的降落在舞台上,突然,盖子突然打开,MJ从里面坐了起来,全场一阵惊呼,随之是死一般的寂静,只见MJ慢慢移出棺木,突然灯光一亮,thriller骤然响起,原来他欺骗了整个世界,就像曾经完场飞翔而去一样,这次他用死亡再次震撼世界!

好有想像力的同学!我非常激动地愿意相信他!我乐意看到有人开这样的国际玩笑,更何况是米高积逊:如果他认为自己没有被善待,那么就幽默地报复,耍死所有人。

当然,在狼来了的故事里,那个小朋友最后被狼吃掉了。

Written by in: 无聊之事 |
Jun
19
2009
12

BSO

赤裸裸的自恋时间开始:

半下午的时候飞先生致电问候,顺便提及我最近喜欢的衣服牌子开始打夏末折,阳光正好灿烂,草草回完反正永远也回不完的工作邮件,合上电脑出街去。

一小时以后,我穿着新裙子心花怒放地走在市中区的大街上,(yes我就是那种买了新衣服立马换上的怂人)被一个高大俊朗的帅哥叫住了。本来就很好的心情当即暴棚!正要问他叫住我干嘛,帅哥身后又转出一个表情木然的金发美女,我马上把嘴角下调了0.5度。

帅哥自我介绍说,他是某某某模特事务所的摄影师,正在为某某某设计师,他指了指身边的金发美女,物色新模特。

啊??!!

我从小就是一枚美女磁石,身边围绕着众多漂亮姑娘。小学的时候妈妈给我和邻居姑娘梳小辫儿,追邻居姑娘的男生多得打暴了头,而我的头发却因为编得太紧永远直不回来成了一个大蓬蓬头,被男生们叫成“飞碟头”;高中时的闺蜜高出我一个头,上了大学就变成校花,她的学校被合并进综合大学时男生们倾巢出动去看她;跑到德国来跟我要好的姑娘曾经得过全国模特大赛的奖,当别人洗盘子洗得腰酸背疼的时候,她只用摆几个pose就挣够了零花钱。

当然我很爱这些漂亮姑娘们,她们有了小孩我就要当干妈。但是我仍然多么多么希望,自己也能是一枚美女啊!可是!我没有三米长的大腿,没有高耸入云的美好胸脯,也没有能占满半张照片的大眼睛,所以没有男生为我打暴头,他们也不会成群结队地来看我,我也不可能靠摆pose挣零花钱,只能默默地当一个好干妈。

但是!野百合也有春天!老天开眼,我买了新裙子,就有帅哥来找我拍照片了!哇哈哈哈,我在心中尖声狂笑!当然了,经过二十多年在镜子里对自己的反复考察,我很有自知之明地,平静地问他,请问拍什么照片呢?

表情木然的金发美女表情木然地说道:是这样的,我对我的模特不满意,这一季的衣服,想要找普通人来拍。

我的脸顿时沉了下去。帅哥赶紧接口道:她这季的衣服比较适合小个子的姑娘,模特块头都太大了,所以我们决定另外找人。而且您也很漂亮并且走在大街上旁若无人面带微笑气质出众blablabla…

上帝保佑所有善于察言观色并且能说会道的帅哥!

虽然最后我因为时间不允许最终没有当成这个模特,但是,我还是要把今天的奇遇当作历史事件记载下来,留到以后教育我孙女儿:当美女有啥难啦,昂首挺胸就成,记得经常买新裙子!

Written by in: 无聊之事 |
Jun
13
2009
4

文化活动

珍妮花忽然约我去听中国作家读作品,在时髦的“文化酿酒厂”,那是一个象798那样经过改造的旧厂房,但没有798的热闹劲儿。

来了三个人,毕淑敏,梁平和迟子建。

毕淑敏说话非常慢,穿了大红色的短袖唐装,看起来象兼任宿舍管理员的中学语文老师:有白胖而软的面颊,睁不开的小眼睛和恒温恒湿的坚硬笑容。她给大家念了一首极力赞扬传统家庭伦理的小诗,又强调了世界是美好的,或者起码应该是美好的,而且美好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语气就象是宿舍管理员在床头重申关灯睡觉的必要性:我。是。为。你。好。温和的笑容越看越狰狞,忽然她。。。打住!我大概是日本恐怖小说看多了。

墙上宣传画报里的梁平是个圆润的谦谦君子,笑容和暖。坐在画像下那个人看起来要严肃得多,象用大量主义和思想武装起来的教导主任。这样的人,如果是我的父兄老师,我大概会觉得他亲切,但如果只是平白邂逅,则让我望而生畏——他被包裹在中年人厚厚的角质硬茧里,拥有大量人生经验以及与人生经验等量的成见,让人觉得此人深不可测,无从捉摸他的想法。

迟子建要活泼得多,有女学生干部式的丰富的肢体语言和女学生干部式的一串串银铃般的笑声。她的长发在脑后用一只镶满水钻的黑发卡松松别住,穿着半截黑裙,披黑白相间的长围巾,不停地用围巾在上身绕来绕去。与这样女性化的装束与姿态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件黑白色的阿迪达斯运动皮夹克和黑色的阿迪达斯棉袜子还有黑色的阿迪达斯跑步鞋。可能柏林天气太冷,她把黑色棉袜子紧紧裹在黑色连裤袜外面。迟子建念了“世界上所有的夜晚”行文流畅的开头,东北腔语速飞快,脆生生象小水萝卜,让我对她生出很多好感。可因为从小就是板上钉钉的后进分子,我对女学生干部一直有种根深蒂固的抵触情绪,挥之不去。

Written by in: 无聊之事,柏林柏林 |
Jun
02
2009
4

琐碎及漫无目的

安通知我说,我要来看你。然后忽然就有一天拖了口大黑箱子出现在我门口。

进门直接打开冰箱,说,我要吃鱼,怎么没有鱼?指挥我买鱼,做了鱼和面条,拌了一盆凉菜,被飕飕地吃光。又吃了两球前段时间搞出来的怪味冰激凌,一个猕猴桃。然后轰然睡去,睡了整整16个钟头。

醒来之后,她拍开一张地图,指给我看:你看,这就是亚琛。

唔。我点点头,国际大都会呀。

我住在这里。她指着城边上的一个用黑色记号笔标出的小点。我每天早上骑自行车去上课,路过住宅区,花园里伺弄花草的老大爷都会跟我说哈罗。我骑十分钟,就到了城里,再骑十分钟,就从另一个方向出了城。从这边走呢,她指着相反的方向,骑十分钟,就到了荷兰。

我表示艳羡。

然后我们出门去找乌里,她要去苏黎世了,我们三个人一起吃早饭,应该是最后一次了。我们花十分钟走到地铁站,十分钟坐地铁到换乘站,再花十分钟坐轻轨到要去的地方,出站又走了十分钟。

安模模糊糊地提起某个日本以色列的混血男人,17岁离开日本去伦敦念书,现在在法兰克福搞艺术。我很感兴趣,问,他喜不喜欢日本呀?安说,提都别提日本,他说他一辈子也不想回去。

很奇怪,我认识不少的日本人,所有,无一例外,都是逃出来的,而且再也不想回去。日本有什么不好?樱花烂漫而且有节奏感,人们克己复礼,掌握复杂的交际艺术。

对比起来,离开中国的中国人就比较有平常心。我认识的大部分人,包括我自己,都诚恳地表示当然迟早要回去,呆在国外毕竟不是长久之计。然而为什么不是长久之计,似乎也很难说得圆泛。

看到苏丝黄帖她的旧帖子,声讨北京文从字顺中气十足:

北京其实没有多少欲望可言,有的更多是对欲望的述说和模仿。精致的感官享受总是至少要打半折妥协——雪白的裘皮大衣领一天就脏了,看似奢华的餐馆雪白的桌布下盖的是油渍斑驳的贴塑方桌,而厕所里的斑驳令人不敢睁眼,走在路上被汽车喇叭和垃圾桶臭气追逼,坐在咖啡馆里被俗气可怕的音乐压迫,到了商场里看货而不买要忍受售货员的势利眼,文化人艺术家们在一起最爱谈论女人、权力和钱,但是他们通常一样也得不到。那些得到了它们的人,又只会用最单调的、量化的方式来消费它们——人头马10瓶10瓶地开,法国葡萄酒拿来一大杯一大杯地干,喝到全部吐出来;性是数量,而不是结合丰富微妙魅力的经历;权力是用来践踏规则,而不是为了用来做些好事。你看人们如何炫耀他们的所有,便知道这是个黑洞一样的城市:它许诺的是一个大漏洞,里头什么也没有,就像物价上涨之后的干锅居里头的干锅,里面越来越找不到鸡肉了,挑了很久,只见一些剁碎的鸡爪子,和很奇怪的、不知道来自鸡身体哪一步部分的骨头。

要分析明白那种就算这样我还是非回去不可的心态,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我是留言指南的分界线……………………..

吃鲍鱼粽子的傻福大姐说没地方留言。留言其实很简单,每一篇blog点击标题都可以进入文章本身,拉到下面就可以发表意见。又或者点击日期下面那个大多数时候都标着“0”的小标签,0的意思是本篇blog留言数为0…留言是有censor的,hiahia,其实就是个防spam的工具而已。

Written by in: 无聊之事 |
May
02
2009
5

某猪

这个是不是以前满田坎儿都是,那种叫猪笼草的草?我google出来的猪笼草很难看,是肉叽叽的一种东西,怎么回事?

老娘说:冬吃萝卜夏吃姜,一年四季保健康。天气转暖,于是做了姜味的果酱,用的是姜汁,猕猴桃和酥梨。卖相也清爽,入口也香甜。只是忘了一件事:我根本不喜欢吃姜味儿的甜食… 蜜饯也好,姜汤也好,甜食烘托出来的姜味“哈哈”的,要好这一口的人才能喜欢吧。

菜里放姜倒很好,川西的热味姜汁鸡,川南的子姜爆鸭子,一个辛一个辣,一个宜冬一个宜夏,都是我的大爱。生吃也好,衬螃蟹的姜醋,泡菜坛儿里跳水的姜牙,咸鲜美味,百吃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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