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
02
2015

继续口沫横飞地谈文学

昨天路过书店,买了一本齐泽克大叔的笑话集,各种黄段子很开胃。

还没读完,监狱里的三个女人不错,关于基督的笑话也不错。但复述笑话有点无聊,所以我要打住。

…………………又来讲翻译的分界线…………………

前几天不停在跟听听讨论翻译诗的问题。

虽然我坚持诗不能翻译,但我仍然是要读译诗的。诗是一种高明的文字游戏,如果翻译得好,那么虽然失去了原来语言的意趣,但又有另一种文字的趣味加进去,也算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听听给我看的巴列霍就很好。但巴列霍那篇“愤怒把一个男人捣碎成很多男孩”就有很多不同的版本,让我们来把网上很容易找到的两个版本放在一起比较比较。

第一个版本是这样:

愤怒把一个男人捣碎成很多男孩,
把一个男孩捣碎成同样多的鸟儿,
把鸟儿捣碎成一个个小蛋;
穷人的愤怒
拥有一瓶油去对抗两瓶醋。

愤怒把一棵树捣碎成一片片叶子,
把叶子捣碎成大小不同的芽,
把芽捣碎成一条条清晰的沟;
穷人的愤怒
拥有两条河曲对抗很多大海。

愤怒把好人捣碎成各种怀疑,
把怀疑捣碎成三个相同的弧,
再把弧捣碎成难以想象的坟墓;
穷人的愤怒
拥有一块铁去对抗两把匕首。

愤怒把灵魂捣碎成很多肉体,
把肉体捣碎成不同的器官,
再把器官捣碎成八度音的思想;
穷人的愤怒
拥有一把烈火去对抗两个火山口。

另外一个版本,是这样:

愤怒使大人破碎成孩子,
使孩子破碎成相同的鸟,
然后,使鸟破碎成卵;
穷人的愤怒
用一种油对抗两种醋。

愤怒使树破碎成叶,
使叶破碎成不同的钮扣,
使钮扣破碎成望远镜的凹槽;
穷人的愤怒
用两条河对抗很多的海洋。

愤怒使好事破碎成疑问,
使疑问破碎成三个相似的拱门
然后,使拱门破碎成意外的坟墓;
穷人的愤怒
用一块钢对抗两把匕首。

愤怒使灵魂破碎成躯体,
使躯体破碎成不同的器官,
使器官破碎成八分之一的思想;
穷人的愤怒
用中心的火与两个火山口对抗。

前一个版本是黄灿然译的。对我来说解释这么多就够了。但如果真要说明白的话,愤怒把某物捣碎和愤怒使某物破碎,愤怒作为主体拥有的破坏性和力量天差地别。黄灿然的版本铿锵有力,可以直接谱了曲做战歌。

我从上海飞回北京的那个晚上约了朋友喝酒,从机场出来我打了个车往酒吧走,一路上朋友发短信各种调笑。她说:

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
我给你贫穷的街道、绝望的日落、破败郊区的月亮。
我给你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

因为有种层层递进的节奏感,这个翻译就比我之前看过的好。另外一个版本是这样:

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
我给你瘦落的街道、绝望的落日、荒郊的月亮。
我给你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

“破败郊区”啰哩啰唆,肯定不如“荒郊”文雅利落,但放在这里就很合适,因为它啰啰唆唆的长度,诗句的节奏从短促从容地过渡到华丽的冗长。而“贫穷”也比“瘦落”好,“瘦落”可能比“贫穷”更加文邹邹,也更符合原文中“lean”的意思,可“瘦落”到底形容的是个什么东西?还不如说歪斜的小巷,“巷”跟“月亮”的“亮”还能押韵。

博尔赫斯的原文:(当然是英文啦,但大家也都是从英文转译的嘛)

What can I hold you with?
I offer you lean streets, desperate sunsets, the moon of the jagged suburbs.
I offer you the bitterness of a man who has looked long and long at the lonely moon.

最后一句都译得挺糟糕的,那么多“地”和“的”,念的时候我都快把自己的舌头咬下来了,为什么不能改成:

我给你一个久久望着孤月之人的悲哀。

另外long and long为什么不能翻译成“久久,久久”,同样地突出一下重音和惆怅呢?

洋人的语言我是不懂的。但如果翻译家技术好,我们就把洋人的诗当作中文诗来欣赏好了。关于这个看法,猪有一个回答很能说明问题:

我曾经死活也想不通《了不起的盖茨比》有什么好的。我觉得那书肤浅单薄——倒不是说它差,只是不懂怎么能被捧到如此之高。猪很喜欢这个书,所以我就反复拉着她问到底为何呀到底为何。她被问烦了,就简单粗暴地回答说:

“我觉得翻译的文笔好。”

她看的那个版本是乔志高的,名字被翻译成《大亨小传》。

Written by in: Nulla dies sine linea |

34 Comments »

  • 听听 says:

    哎呀哎呀,你举的这两个例子,刚好是出了名的背道而驰啊。

    黄灿然一直主张翻译要带西化的味道,也就是文学翻译,文字可以不那么地道,譬如milk way,不一定非要翻译成银河,翻译成“牛奶路”就是极好的。句式的倒装,也可以随意。因为现代汉语,本来就已经被改造过了,更何况,西方的诗歌,骈四俪六地做起来,也不对味。

    所以黄灿然一直是认为巫宁坤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比《大亨小传》翻译得好。且,光看书名的话,我也更喜欢《了不起的盖茨比》,有气势,《大亨小传》就……麻麻的。

    然后乔志高的翻译风格是有点复古,他们流落海外的那一脉文人,确实古文功底好过我们许多。但有时候翻译也会有点“迂”,比如好好的black,那就翻译成黑不可以吗?偏不,要翻译成青,结果下一句就是black man,总不好翻译成“青人”?

  • messer says:

    我没有读《大亨小传》,我读的是《了不起的盖兹比》。我举这个例子只是想说明,最后对我们看翻译的同学来说,翻译多么重要,都已经成为评价一本书好与坏的原因了。

    不过话说回来,《大亨小传》也好,《了不起的盖兹比》也好,就算各有千秋,这书也还不就是写的虚荣男人爱上浮华女人的故事?怎么被拉得那么高?还美国梦,还破灭。不好意思啊我太旧大陆了,对我来说,这种级别的破裂的梦,那还是得说《红楼梦》,最起码也得是《百年孤独》,更何况《百年孤独》还是新大陆的呢。

    说回翻译,我并不想在黄灿然和乔志高里面比个高下,你喜欢什么样的语文,你就去看什么样的翻译。猪还喜欢林迈克呢,我一直也都看不进去。我一读他就进入说粤语模式,简直要紊乱!而且我总觉得林迈克没条理,可能广东人就是没条理。

    至于先翻译“青”再翻译成“黑人”我觉得完全没有问题,接下来要翻译成“昆仑奴”我觉得都没有问题,只要音韵优美,而原文的意思没被吞了半边,怎么都好。但是把milk way翻译成“牛奶路”我觉得就是咸扯淡了。这就是“能指”“意指”的问题,跟一个外国人说milk way的时候他又不会真的想要一条淌着牛奶的路,但如果跟一个中国人说牛奶路,谁知道你在叨叨什么...

  • 听听 says:

    林迈克翻译电影的名字,很多时候是神来之笔啊!

    我觉得牛奶路和青在扯淡程度上是一样的,在追求上互为两极但同样荒唐。但我也都可以理解他们的追求,而且他们也分别是一部分人眼里好的译文的代表。

    所以,持什么样的理论不重要,重要的是培养好的审美,而好的审美是什么东西,我也觉得很茫然。这样一来,话又回到了原点:好的审美靠天赏饭。

  • messer says:

    说起来,马先生的第三本书,讲修辞学的那本书,一上来就说,莎士比亚不是天才,莎士比亚是练出来的。然后他就狂举例子要证明莎士比亚本来写得一点都不好,然后好的句子是怎么从一部戏到另一部戏逐渐增多,都是用了些什么样的修辞手法。

    不过看着他一面扯,我一面还是情不自禁地想,莎士比亚还真是老天爷赏饭吃啊。话说回来马先生自己也挺老天爷赏饭吃的。

    (btw难道不是祖师爷赏饭吃吗?怎么扯到老天爷身上去了?)

    另外青,只要不变成青人,我觉得还是ok的嘛。青在很多人的联想里还是黑色,起码我是,但青人是什么东西?我想再老学究也不会这么翻译的吧。总之,不能以文害意啊,要信达雅,信达雅。

  • 听听 says:

    美莎啊,信达雅这个标准,真的害死人。翻译能做到一个字,信,就已经是福分。而且以我现在的体会,英文原文写得好的,翻译只要能做到信,那基本上就是很好的文章;反之,如果英文原文写的不好,翻译再信,也很烂污。

    我一直都说的是老天赏饭啊。祖师爷嘛,倒是次之。

    青嘛,我们的联想是黑色,但跟“黑人”始终感觉略隔阂呀。

    还有啊,我昨天睡觉前也把bbc 4翻出来听了一下,我发现前几分钟几乎听不懂……后来听了良久,习惯了一些,才勉强听懂一半……呜呜呜。

  • messer says:

    那是哦。你想想我有多惨吧。我可是自己把自己空降到伦敦去了。完全是两眼一抹黑。不过我跟你说现在啊,进步还是挺大的,当然要看节目。如果是正儿八经说话/谈论/讲解,那我除了词汇量不够,其它都是能听懂的。如果是情景剧或者脱口秀,口语多了,我就不行了,很多都听不懂。

  • 听听 says:

    你那不一样,赤果果地为了爱,万水千山踏遍,逞论口音。 :mrgreen: :mrgreen:

  • messer says:

    是哇,又不是哇。今个早上跑步的时候我还在想这个问题,因为电台里正讲到乌克兰和俄国的事,但也不好好讲,一会儿又扯到进行曲,一会儿又扯到成吉思汗,我听得津津有味。就是咱们这几天在说的“顾左右而言它”吧。如果电台不是这么个扯法,我再“为了爱”,也不会有这么大的毅力。换过来说,我之所以有这个爱,也是因为被这种东拉西扯的有趣劲儿给吸引了。总之,互为因果,又是又不是。

    我这段时间对英文感兴趣,当然不可否认是“为了爱”,但有两个因素也是很重要的:一来我本来就挺喜欢英语,英语比德语简单亲切、平易近人得多,学起来很有意思,我想这个你应该也有同感吧。我这里还有一大堆想看的书都是英语的,如果能越看越快,那不要太开心啊!二来,我自从来德国,就一直是被赞美捧到天上的,哇,说得好好,哇,写得好好,哇,哇,哇。现在一下子遇到这么个情况,好好的文艺女青年,居然在人家眼里跟个文盲一样,不爽!语言障碍是很可怕的一件事,本来伶牙俐齿的一个人,自信也没了,智商也没了,瞠目结舌,太不痛快了!所以这个场子是一定要找回来的。

    猪同学在北欧数落我,说你看你的前男友们被你飞掉之后,有的开始环游地球,有的开始认真健身两个月瘦掉12公斤,你被人抛弃了,也应该有一点气势嘛。所以我就开始气势汹汹地学习英语了。

  • 听听 says:

    耶?我好像听了一点点你说的这个,听得很快就睡着了…… 😳 😳

    你说的那个我还没听,等今天忙完了再来说。

  • 听听 says:

    哭了,闲聊的地方基本没听懂,讲单词的地方单词长啥样不知道……真是绝望啊。听懂的部分大概在30%到50%……

    记忆中最清楚的一句话是他解释一个发音很怪异的词:两个人对视都想动手但又都不想抢先动手……

  • messer says:

    哈哈,mamihlapinatapai。其实你不用哭,据说很多英国人也听不懂这样的对话,所以哭的应该是我。是我。

  • zhu says:

    最近日志好看!!卡瓦菲斯诗集他翻译的也好读。

  • messer says:

    啊,卡瓦菲斯,Alexandria——这个城市将永远跟随你——如果不是因为我已经去过亚历山大,我们这次可能就去Marrakech了呀。

  • zhu says:

    🙄 没去也病得不轻老。

  • messer says:

    是啊,去了还不知道怎么疯法。我这样多愁多病身,怎当他倾城倾国貌啊。 :mrgreen:

  • zhu says:

    啊!!刚读卡瓦菲斯读到天神忘记安东尼觉得内容像Leonard cohen的Alexandra leaving。结果 😯 :http://www.leonardcohenfiles.com/alexandra.html !歌在这儿http://youtu.be/I1QMjUVztCk

  • messer says:

    你还不睡?!
    今天大家纷纷表示我的德国口音很重,你还真不是胡说…

  • 听听 says:

    每句话的开头是标准中国腔英语,但句末的尾音是川味和德语的混合!比如company这类词汇的发音,完全是德语式的。

  • zhu says:

    现在口音已经轻多了谢谢bbc!

  • messer says:

    猪同学,录像已经是11月的玩意儿了,跟bbc没啥关系几乎。

    听听啊你的分析还细致呢,我的发音哪有那么复杂,其实就是说不顺的磕磕巴巴。

    咱们在国内的时候,容易觉得口音不是个特别好的事情,但是在欧洲生活,身边有口音的人甚多,我慢慢觉得口音这个事情是这样,如果你能够把一种语言说的流畅优美、言之有物,那有口音完全是加分项,charming啊!德国的冷艳、英国的优雅、法国的性感、中国的…whatsoever,总之完全不用介意。但如果说话说不顺畅,别人本来就不怎么听得懂你想表达什么,再加上一个口音,那就很烦人了。

    我说英文反正不流畅,口音绝对是中国口音。会给人造成有德国口音的原因是很多单词我不知道怎么发音的时候,会按照德文的规则来发。又或者那个单词我在德文里本来就很熟悉,一时也改不了口。

    中文口音的问题是,很多时候我们的重音是落在错误的地方。现在我感觉特别明显是在读诗的时候,因为读诗需要读到它那里是重音的音节,这个我经常搞错。这也是为什么我对英文诗歌最初无感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因为重音都读错了,所以体会不到句子的节奏。

  • 听听 says:

    不是啊,你说话已经并不能算在磕巴里了。你可以试试看,换成中文当众说话,也会打些颤。

    我对口音总体来说不觉得有所谓,因为对中国人来说,总觉得有口音就不敢说,这是个大问题。语言最重要的难道不是交流咩!

    还有一点心得是,当众说话语速可以放慢一点,像蒋勋那样就是极好的,哈哈哈。 :mrgreen: :mrgreen:

  • messer says:

    我还是嗑巴的,这个录像是剪辑过的。飞先生当时就坐在我旁边,负责但凡我什么词想不起来怎么说的时候,他得告诉我。所以他比我还紧张。

    不过我现在的问题真的不是表达,因为但凡一个什么事情,我总还是有本事把它说清楚的。我的问题是听不懂别人在说什么或者问我什么,对话很难进行。所以bbc是必须的。 :mrgreen:

  • 听听 says:

    你们事前没做排练吗?如果完全是靠临场脱稿讲,你这就更算很好的了。

    TED那些短短十来分钟的小presentation,是要彩排十几遍甚至几十遍的呀。

    听力的话,按你这么刻苦,几个月就脱胎换骨了。

  • 听听 says:

    对了,我最近在看另一本东拉西扯的书,是比尔·布莱森的新书,One Summer,应该还没有中文版。

    主线是写林白孤身飞越大西洋,但各种东拉西扯,是20世纪20年代的浮世绘。文字非常简单漂亮,很好看。

    辅助学习英语是极好的 👿 😆

  • messer says:

    Bill Bryson为什么又和林白扯到一起去了?对啊,我在北欧的时候还看了他的the mother tongue,是看的中文版!我觉得这种讲语言文字的书真的不能翻译,我看着都着急,有时候你都能够倒推过去想作者英文大概是怎么说的,然后本来应该是一个PUN或者另外的什么文字游戏,但是翻译过来就完全莫名其妙。所以我都没把这本书列入我圣诞假期已读书本的单子里去。

    串儿那个讲话当然是临场脱稿讲的。这种朋友一起搞着好玩儿的活动,搞得那么辛苦作甚。我之前是想排练一下来着,主要是怕自己满嘴跑火车,你知道我是有这个习惯的。所以我让飞先生听一下,看看有什么内容上的重大错误,结果我用英语说了两句就说不下去了,所以排练是用德语排的…

  • 听听 says:

    那以后记得用英语排嘛!

    林白是查尔斯.林白,不是我国那位女作家哈。

    比尔布莱森写的就是他这一年的越洋飞行故事。

    讲语言的书,那还是看原文吧,我也看过几本,都有点挠不到痒处

  • messer says:

    你是看的电子书吗?我要我要。你也知道我很懒,听BBC的时候大部分时候在走神不知道人家说了啥,而排练,既然德语排不下去,就用英语,到时候两眼一闭上场,这是我的经典处理方式。

  • 听听 says:

    哈哈,那估计你得等等,我那本“电子档”不能外传的。 :mrgreen:

    我跟阿朗老人家分享了马先森的打印机,老人家第一句话是:我去擦个口水先! 😈

  • messer says:

    啊原来是这样!这样!那恭喜你哦,现在的事儿越来越有意思了!!!那我要不要去问问马先森哈哈哈哈哈。

    我什么时候给你外传过啊!赶紧拿来的干活!

    另外朗老人家为什么擦口水,是才华还是皮囊啊?小绿脸。

  • 听听 says:

    当然是皮囊!皮囊!!!

  • messer says:

    唉,我又失望地轻叹了一声。走到院子里,对着白玫瑰,吐了一口血。 :mrgreen: :mrgreen:

  • 朗姐 says:

    为什么吐血,难道马先生皮囊不好咩?
    一上来就赞才华的,那才吐血呐 :mrgreen:

  • messer says:

    都是听听牙尖在泡菜坛子上曝光伦家,伦家才吐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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